close

超酷超酷!!!
我一直"妄想"最完美的罰金比例
原來在芬蘭真的實行!
這樣才叫公平啦~哈哈哈哈


芬蘭小開超速罰鍰合新台幣七百多萬元
中廣新聞網 20040211

二十七歲的〔薩洛諾亞〕在時速四十公里的地區,車速達八十公里,被警察逮到.
由於芬蘭的超速罰金是依照違規者的收入比例而定,警方調出〔薩洛諾亞〕的
繳稅紀錄,發現他在2002年的收入將近有一千 萬歐元,
相當於新台幣四億三千多
萬元,因此警方依照罰鍰比例,寫下罰鍰十七萬歐元,
相當於新台幣七百多萬元。
這個金額刷新了上次芬蘭超速罰鍰的最高紀錄、八萬歐元,
相當於新台幣三百三
十多萬元,上次的違規者是一名網路科技新貴。

結論:
台灣的罰金對一些小開有錢人來說
根本就只是個小仔兒
罰就罰  怕什麼
然後依然已恐怖的方式開車
尤其是汽車後面有寫BMW
更是嚴重
反正他們違規撞到人
大不了賠錢了事
也沒想過撞到的人可能生活受到影響
有錢了不起阿= =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紅色收音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